有感于拾“卡”不昧
2007-09-06 22:38:19.0
    我公司箱包厂新入职储干陈岭于 817日下午16点多钟来公司复试期间遗失一钱包,内装有陈岭本人的身份证、农行卡和现金若干。不久,便有工友拿着陈岭的身份证和农行卡找到培训部新入职的杨梅老师,说是捡的,请其转交失主,说完车身就走。对这位做好事不留名的工友,杨梅老师当然想问个究竟,可那位工友一眨眼就走出老远,任杨梅老师怎么叫就是不回头。后来杨老师才知道,陈岭遗失的还有钱包和若干现金,所幸的是陈岭的身份证和农行卡这两样要紧的东西总算是失而复得。
    我们尚不能断然肯定是还卡人截留了陈岭的钱包和现金,就算是,我仍然想为他的这种拾“卡”不昧的勇气叫好。
    也许有人会说,这位工友贪财,身份证和银行卡自己不能用就送还,而现金和钱包他就呑了。但我认为,这总比把别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弃之九霄云外要好。换上有的人,可能没有这个勇气送还身份证和银行卡,害怕暴露自己。而这位拾“卡”不昧的工友,深知身份证和农行卡对别人十分重要,冒着暴露自己的“风险”通过一个陌生的面孔来转交失主,说明他的良心还不是大大的坏。当然,我们更希望他在拾“卡”不昧的同时,也能做到拾金不昧,那样,他的良心就是大大的好了。
    当然,以上是假定还卡人截留了现金和钱包。但也许事实并非如此,而是捡了钱包的人拿走了现金和钱包,将身份证和银行卡丢弃后又被别人捡来送还。如果事实真是这样,那么对于前者我们应该强烈鄙弃,对于后者我们则足以感到欣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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